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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托的撤销

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,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。

申请权,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,归于消灭。

上述情形下,法院撤销信托的,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。

更新 2026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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