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律师
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
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即,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但是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”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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