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事律师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,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可以单独提起诉讼。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,可以由法院依法采取拘留、罚款等强制措施,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、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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